2025-09-29
HaiPress
9月28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农业农村部原党组书记、部长唐仁健受贿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唐仁健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在案的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24年间,唐仁健利用担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甘肃省委副书记、省长,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68亿余元。
法院认为,唐仁健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且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大部分已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故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庭审于2025年7月25日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进行。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唐仁健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唐仁健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四十余人旁听了庭审。